醫學界認定胎兒在孕期十六週即有完好的觸覺和味覺。十八週的的胎兒對光已經會產生反應。二十週的胎兒則發展出聽覺,此時的胎兒並有做夢、記憶和思考的能力。就是說,除去了生理上的發展成長外,胎兒的心靈和靈性在生產前已經開始醞釀和培養了。因此,胎教可以胎兒20至22週開始!

▼胎教並非隨時隨地可以進行的。胎兒絕大部分在睡眠中度過,因此為了盡可能不打攪寶寶的睡眠,胎教的實施要遵循胎兒生理和心理髮展的規律,不能隨意進行。其中有幾點父母要注意的。胎教要適時適量。要觀察了解胎兒的活動規律,一定要選擇胎兒覺醒時進行胎教,且每次不超過10分鐘。其次,胎教要有規律性。每天要定時進行胎教,讓胎兒養成規律生活的習慣,同時也利於出生後再認,為其它認知能力的發展奠定基礎。第三,胎教要有情感交融。在施教過程中,母親應注意力集中,完全投入,與胎兒共同體驗,建立起最初的親子關係。